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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分公司注册

发布时间:2017-06-16

作者:宇科

人气:4404

来源:www.yukezc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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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分公司的定义:


 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、资金、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。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,在法律上、经济上没有独立性,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。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、章程,没有自己的财产,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。


  分公司申请条件:


 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公司


  分公司办理流程:


  1、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,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

  2、涉及前置审批的,申请人在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,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;


  3、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。


  4、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的,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;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,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。


  5、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,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。


  分公司办理所需资料:


  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

  2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


  3、公司章程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

  4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;


  5、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

  6、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;


  7、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;


  8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

  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

  10、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。